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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仪陇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城内车辆停放及货车行驶线路的公告

    信息发布者:南部大卫
    2019-12-09 22:06:26   转载
    南充仪陇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城内车辆停放及货车行驶线路的公告​广大群众:​为进一步规范县城交通秩序,现将车辆停放及货车行驶线路相关要求公告如下:​一、禁止车辆停放的路段​望云路、宏德大道、琳琅大道车行道全段;滨江大道与宏德大道T型路口以北至望航路路口。​二、小型汽车、非机动车可临时停放的路段​除禁停路段外,施划有临时停车泊位的道路。车辆停放时应入位、顺向且不得压线停放。三、货车可临时停放的路段​(一)停放路段。在货车专用停车场未对外开放前,货车可在以下路段的一侧临时停放(具体停放方位以标志牌提示为准)。​1.城北:从望航路开始向北至新政电站方向区域的道路。​2.城东:以云水路为界(不含云水路)东部区域的道路(思德大道除外)。​3.河西:除兴业大道行车道以外的道路。​4.城南:以永丰路为界(不含永丰路)南部区域的道路。​(二)停放要求:靠路沿停放,车辆应做到后侧防护装置和反光标识完好、清晰。四、货车(指危化品运输车、中型及中型以上的货车、拖拉机、农用车)入城的规定​(一)禁入时间:每天7时30分至22时不得驶入。​(二)禁入区域:严禁货车从新南路向北进入嘉欣路、琳琅大道、仁和街、望云路、春晖路;严禁货车从新南路向西进入滨江大道;滨江大道与永丰路节点至滨江大道与望航路节点路段禁止货车通行;严禁货车从嘉陵江二桥、渔田路驶入滨江大道;云水路与人民路T型路口至云水路与紫云街节点路段禁止货车通行。​(三)通行线路:城南向城北、城东方向的车辆经新南路、嘉陵江一桥、兴业大道、迎宾大道、嘉陵江二桥、渔田路、人民路北段、思德大道进入国道G245;城东向城西、城南方向的车辆经思德大道、人民路、渔田街、嘉陵江二桥、迎宾大道、兴业大道、嘉陵江一桥、新南路行驶。五、对违反停放、禁入规定的处罚​(一)在设有禁止停车交通标志标线的路段停放机动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6条第4项的规定,罚款100元并记3分。​(二)在临时停车泊位内逆向停放机动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6条第4项的规定,罚款100元并记3分。​(三)机动车辆未按规定停放在临时停车泊位内,车身超过停车位或者一辆车占据两个停车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第2款的规定,罚款150元。​(四)机动车辆驶入设有禁止驶入交通标志标牌路段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6条第4项的规定,罚款100元并记3分。​(五)非机动车辆未按规定停放的,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64条的规定,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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