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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部门印发《意见》 进一步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

    信息发布者:南部大卫
    2020-01-13 20:01:16    来源:中国农业农村部   转载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的意见》,在资金支持、创业培训、人才聘用等方面,为返乡入乡创业者送上政策“礼包 

      在资金支持上,《意见》提出,对首次创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落实房租物业费减免、水电暖费定额补贴等优惠政策,降低入驻企业和创业者经营成本。对参加返乡入乡创业培训的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加大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探索建立信用乡村、信用园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推荐免担保机制。 

      在创业培训上,《意见》提出,将有培训需求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全部纳入创业培训范围,对返乡入乡创业带头人开展创业能力提升培训。探索组建创业导师队伍,发挥“师带徒”效应。组建专家团,向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提供咨询指导。加强返乡入乡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等各类返乡入乡创业载体建设,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提供低成本、全要素、便利化的创业服务。 

      在人才聘用上,《意见》提出,做好用工服务,建立返乡入乡创业企业用工需求信息采集制度,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对返乡入乡创业专业技术人才给予倾斜支持。深化招才引智,建立本地外出人员联络机制,引进一批返乡入乡人才,发掘一批“田秀才”“土专家”“乡创客”和能工巧匠,按规定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和引进人才及其家庭提供配套公共服务,返乡入乡创业企业招用的技术技能人才、经营管理人才,要纳入当地人才引进政策支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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